取自明報
政府擬興建廢物焚化爐的環評報告將於今年中完成,環保署 上月向環境諮詢委員會建議,為擬建的焚化爐加設機械及生物分類設施,讓廢物被焚化前先分類,但建議未獲環諮會支持,有委員質疑設施實際減廢量有限,加上生物處理過程產生濃烈氣味,可能滋擾附近民居。
每日僅處理200公噸
根據政府建議,綜合廢物處理設施以焚化技術為核心,而加設的廢物分類設施有助篩選出有用物料,設施佔地1至2公頃,每日處理約200公噸廢物,僅佔焚化爐最高容量3000公噸的6.7%,每年營運費用介乎1.5億至3億元。
政府上月中就焚化爐選址增設分類設施諮詢環諮會,但遭委員質疑其成效,有委員更指出,環諮會成員於2006年曾到德國 及荷蘭 實地考察,發現焚化爐附設的機械及生物分類設施佔地太大,加上處理過程產生濃烈氣味,認為本港不適合興建大規模的分類設施。
佔地太大 氣味濃烈
環諮會轄下的廢物小組委員會明日再開會。據本報了解,至少有兩名委員會反對計劃(連同主席在內,該會共有7名委員)。有委員對政府就焚化爐研究後期才「突然」提出新建議感到奇怪,認為即使最後獲環諮會支持,亦難以說服立法會 增加撥款,興建一座每日處理量僅200公噸的分類設施。
有機廢物可助發電
環保署向環諮會提交的文件指出,分類設施顯示政府致力將廢物先分類,然後才焚化,亦可為日後設計第二期綜合廢物處理設施借鏡。該署又指出,設施若只具備機械篩選功能,只有減少20%廢物;如增加生物分解功能,可進一步減少50%廢物,效率較高;有機廢物亦可產生能源,每日產生9000度電,足夠供應逾800個家庭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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