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委會測試市面慳電膽效能,在20個型號樣本中,17個樣本實際電功率(影響光度,俗稱「火數」)比標籤聲稱的低,其中5個更低一成半或以上,當中「星威」牌一個型號的實際「火數」比標示低達六成。消委會表示,燈膽售價往往與電功率掛,標籤遠低於實際「火數」等同「呃秤」,有可能觸犯《商品說明條例》,已交海關跟進。
20樣本 17實際火數較標示低
測試的慳電膽屬12個牌子,售價介乎25至80元。該會與機電工程署聯合測試,分別以「火數」準確性、光度跌幅及光效進行分析。
報告顯示,當中17個型號的實際「火數」低於標示,報告中的樂信牌及陽光牌型號價錢只差兩元,電功率標示同樣為9,但量度實質電功率時,前者為8.2,後者則只有4.8。偏差最大的是「星威」牌的型號,電功率標示為11,實際只有4.4,差幅達60%。
消委會又測試樣本的持久度,所有樣本使用2000小時後,光度較初期減弱半成至兩成,未能真正達到慳電費的目的,其中曼佳美、東芝、B&Q及西凡尼亞4個樣本跌幅最大。
消委﹕差一成屬正常
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副主席許樹源解釋,實際「火數」跟標示差距少於一成屬於正常,但超過一成則形同「呃秤」。他舉例說﹕「星威的型號比標示低達六成,燈膽售價往往與電功率掛,形同呃秤。此外,該品牌聲稱功率11瓦特的慳電膽光度相等於一個50瓦特的普通燈膽,即光度應達500Lm(流明,光度單位),但在光度測試中,在連續使用100小時,它的光度只有231Lm,使用至2000小時(即80日)後,光度更跌至只有203Lm。」
至於光效測試,許樹源指出優質慳電膽的光效應至少達60Lm/w(光效單位),但測試中有11款型號低於60,包括曼佳美3款受測試產品。
曼佳美﹕測試未反映性能
曼佳美生產商表示,消委會是次測試輸出光度的讀取時間統一在燈膽點亮後15分鐘進行,而生產商採用固體水銀合金技術,最佳輸出亮度的讀取時間應在點亮後40分鐘,認為是次測試未能反映其產品全部性能。星威代理商認為是內地廠房生產過程出現問題,有關產品已停售,會改善同類產品質素。陽光牌生產商則向該會提供S-20的產品安全測試報告及證書,並表示會改善產品以合乎標準要求,並指GD-20型號已停產。B&Q表示已停售有關型號產品。
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表示,測試未能確定售價與質素有直接關係,認為標籤遠低於實際「火數」的產品有可能觸犯《商品說明條例》,已交海關跟進。
明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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